禁酒令3.0
五月中旬的時候,貴州茅台衝上熱搜,成為內地網絡熱點。事關2024年股東大會,招待晚宴看不到茅台酒,取而代之的是茅台集團自己生產的果汁。往年的股東大會,來開會的股東們都會拿到一瓶迷你版茅台酒,這一次,變成了一本筆記本。
不少股東有怨言,甚至擔心是不是公司經營狀況變得糟糕的表現。只是,只要懂得點點中國國情,自然會明白,這是茅台集團的領導,在表現自己堅定的聽從中央指揮。就在茅台股東大會前一天,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公布了修訂後的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,明確規定,黨政機關工作餐不允許提供高檔菜餚,香菸和酒。雖然茅台集團不是黨政機關,但是作為在黨的領導和政府監督下運行的國有企業,領導層積極的對中央規定做出回應,是一種有利無害的姿態。茅台董事長在第二天和股東的交流會上就特別提到這個新規定,並且表示,“發自內心認可”。
從企業發展和為股東爭取最大回報的角度,這個新規定對於茅台來說,影響當然是負面的。不過對於茅台來說,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面對政策對銷量帶來影響。2012年年底,上任不久的習近平於提出建設共產黨作風建設要求的八項規定,內容包括改進調查研究,精簡會議活動,精簡文件簡報,規範出訪活動,改進警衛工作,改進新聞報導,嚴格文稿發表,厲行勤儉節約。中央同時公布六項禁令,來落實八項規定,包括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、送禮、宴請等拜年活動;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;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、禮金、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;嚴禁濫發錢物,講排場、比闊氣,搞鋪張浪費; 嚴禁超標準接待,和嚴禁組織和參與賭博活動。
雖然八項規定沒有具體的提及公務員群體外出飲食消費的規定,但是在規定一出台,各地政府要求公務員在短時間內不要出去吃飯,各地出現飯局預定被取消的情況。而中國軍方更是實行更嚴格的規定,在十項作風建設規定中,明確規定,接待工作不安排宴請,不喝酒,不上高檔酒肴,被稱為軍隊“禁酒令”。根據中國烹飪協會的市場調查,2013年春節期間,大中城市的高端餐飲下滑百分之二十到三十,有些高檔星級酒店甚至出現春節停業現象。這是因為,在規定出台前,公費吃喝是這些高檔消費場所的主要客源。以茅台酒為代表的高端白酒業自然不能倖免。
2013年茅台銷量銳減,同比增長是公司上市之後最低的。但是這種情況很快得到扭轉,特別是2016年開始,銷量和淨利潤都大幅度增長。雖然茅台集團解釋,這是個人購買增加的結果,但是有內地媒體在採訪調查和分析大量數據之後認為,茅台產量增加,但是在市場上一瓶難求,裡面肯定有公款消費的影子,但是承認找不到證據。內地媒體的判斷從事後來看,是準確的。在最近兩年公布的內地官場貪污腐敗的案例中,常常有茅台的影子。國家紀委2018年通報,在2016年6月,湖南一個國家級貧困縣公安句,採購了六百瓶茅台,半年內喝完。而就在這一年的3月,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國務院廉政會議上提出,“禁止用公款購買香菸,高檔酒喝禮品”,在這個規定出台的第二天,茅台股價應聲下跌,市值蒸發140多億元人民幣。就在今年五月,海南省紀委公開通報六名官員,指他們在2016年到2019年期間,收受茅台酒等貴重禮品,在2020年到2024年,接受企業宴請,並且飲用茅台酒。很顯然,對於不少官員來說,“政令不出中南海“。
這次的禁酒令,被普遍認為,是因為河南信陽的幹部飲酒事件。就在今年三月,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的十名幹部,在會議期間組織飯局,五個人喝了四瓶白酒,其中一個人當天下午死亡。諷刺的是,他們正在參加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的會議,用內地官方用語:“頂風作案”。這個事件直到五月十三號被中國官方通報,一個星期後,習近平到河南調研,強調落實八項規定是今年黨的重點任務,要求「讓鐵規矩長出鐵牙齒,確保學有質量、查有力度、改有成效」。
而說到禁酒令,被稱為禁酒令1.0版本的,正是信陽在2007年公布的,當時規定:禁止公務人員在工作日中午喝酒。信陽政府的決定轟動全國,因為當時不僅僅在信陽,整個中國內地的官場酒文化盛行。我還記得當年去內地採訪,政府招待的飯局,飯桌上必定有白酒,如果不喝,會被認為不禮貌,不給面子。而我和很多跑中國新聞的同行一樣,絕大多數的時候,不得不端起酒杯,為了讓採訪能夠順利進行。
這項措施是當時擔任信陽市委書記的王鐵決定的,他也因此被稱為“鐵腕書記“。 他當年接受訪問的時候列舉了一系列的數據:實行半年,讓市政府節省了4300萬元酒水錢,近一半的幹部的身體狀況改善,醫藥費減少, 269名公職人員違反禁令被處理。他還建立了督導組,隨時在白天抽查幹部做酒精測試。他的做法在內地引發廣泛討論,大家關心這樣的措施是不是能夠持久,是不是能夠改變官場文化。從今年發生的事件來看,官場文化顯然並沒有被改變,而就在2018年,已經從河南省副省長轉任人大副主任的王鐵,因為在信陽任職期間的貪腐問題而接受調查,最終被開除黨籍,撤銷職務。
這一次由中央和國務院下達的禁酒令效果如何?先來看軍方。2017年,正式中央軍委頒發《關於嚴禁宴請喝酒問題的規定》,列出了246個字的“十一個禁止“,嚴禁在工作日喝酒,嚴禁任何時間和地點酗酒,被稱為最嚴“禁酒令”。根據《解放軍報》的報導,實施非常嚴格,包括在營區外出返回需要接受酒精測試,設立監督舉報電話,要求新兵背誦禁酒令等。至於是否能夠長期有效,從而不再需要推出更加嚴格的規定?需要時間來觀察。2012年軍隊禁酒令後的第四年,《人民日報》報導了禁酒令的成果,宣稱四年時間,禁酒令產生積極效果,“滴酒不沾”已經稱為軍中共識。
不過除了茅台集團的領導即時做出反應,各省市官員也紛紛出來表態,絕對不然八項規定成為“紙上空談”,同一時間,各地推出各自落實禁酒令的措施。而在網絡上變成熱點的,是有自媒體人爆料,河南省公職人員被24小時禁酒,也就是說,包括休息日,但是河南官方媒體出來澄清,只是要求工作日和值班時間不能喝酒,批評傳播消息的人“別有用心”,企圖給河南扣上“層層加碼”的帽子。而這種澄清,是盡量避免讓自己稱為輿論焦點。至於效果,在河南的官方回應出來之後,在內地的社交媒體上,已經沒有太多批評河南的聲音了。我當然很好奇到底各地在如何執行。詢問了一些內地的朋友,一個朋友很認真的告訴我,當地要求公職人員晚上九點之後才能喝酒:“八點五十五分都不敢喝,萬一一個電話被叫去加班,身上一旦有酒氣,那可能飯碗也保不住了”。
從歷史經驗來看,禁酒令與反腐敗之間存在著複雜而微妙的關係。酒文化在中國官場根深蒂固,往往成為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的載體。一瓶茅台,可以是打通關係的敲門磚,也可以是權錢交易的媒介。因此,禁酒令表面上是對飲酒行為的規範,實質上是對腐敗土壤的清理。然而,單純依靠禁酒令來達到反腐效果,恐怕過於樂觀。王鐵的例子最為諷刺——這位曾經的「鐵腕書記」,在推行禁酒令時義正詞嚴,最終卻因貪腐落馬。這說明,如果沒有制度性的監督和約束,禁酒令可能淪為表面文章,甚至成為某些官員作秀的工具。更深層的問題在於,腐敗的根源並非飲酒本身,而是權力缺乏有效監督。即使滴酒不沾,腐敗分子仍可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利益輸送。從2012年八項規定實施至今,雖然公開的吃喝之風有所收斂,但暗地裡的違規行為依然存在,這從近年來不斷曝光的案例中可見一斑。
禁酒令的積極意義不容否認。它至少在形式上劃出了紅線,提高了腐敗的成本和風險。同時,它也傳遞出中央反腐的決心,對官場風氣產生一定的震懾作用。但要真正實現反腐目標,還需要更加系統性的改革:建立健全的權力監督機制、推進政務公開透明、完善舉報保護制度等。
(已刊登在《信報月刊》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