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糊的罪名
“可能在我過去二十年的人生裡,從未想過第一次坐飛機是去蘭州的公安局。出發前反覆對比高鐵和機票等價格,指尖在屏幕上劃了很久,最後選了更便宜的凌晨航班。。。。。。” 當我第一眼看到這段,我的即時反應是:這肯定又是一篇為了吸引流量而虛構出來的經歷......
當我第一眼看到這段,我的即時反應是:這肯定又是一篇為了吸引流量而虛構出來的經歷。自己也算是對中國國情了解的前媒體人,地方警察跨省追捕,或者異地上門傳喚聽到過太多,但是當事人自己花錢買機票,乖乖的去投案自首,接受調查,至少在我的認知中,從來沒有聽說過。但是,當我讀下去之後,我很快相信,這不是編造的。這是一位叫做“似錦的似錦”,家在四川的網友,在微博上講述自己,因為寫同性情愛小說,也就是通常所說的“耽美小說”,而被蘭州警方傳喚。這是一個來自貧困人家的女孩,為了分擔家庭的財務壓力,開始在台灣的成人付費網站“海棠文學城”上發表同性情色文學作品。幾年下來,文字累計被點擊了三十多萬次,得到了四千多元人民幣稿費,而這筆錢還有點擊率,成為了她涉嫌犯罪的證據。而她在網上查找了相關法律之後發現,淫穢物品的點擊量只要超過二十五萬人次或者獲利達到25萬,就可以被判處最高十年刑期。
之所以確認這段經歷是真實的,是因為從2025年6月開始,超過五十名身處中國不同省份的“耽美小說”作者,因為在“海棠文學城”發表作品,被安徽宣城市績溪縣公安局,以“製作,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”跨省上門抓捕判刑。當中判刑最重的超過五年,罰款近四百萬人民幣。一些作者和家人在微博公開籌款求救,也有的作者家人舉債償付罰款,也就是所謂的“退贓”,以期獲得比較短的刑期。和這次蘭州警方跨省一樣,是當事人在微博發帖求助,以及藉此提醒其他寫作者才被公眾知曉。
兩次集體跨省追捕事件都成為國際新聞,但是在內地,新聞媒體追縱和深入報導的數量少的驚人。透過百度搜索,我只找到一篇《南方都市報》的深度報導,探討了事件所涉及的定罪以及刑罰問題。這有點讓人費解,因為不管是新聞性,還是流量,這樣的題材,理應被媒體爭相報導。我還記得2018年,耽美小說作者天一,因為作品中包含情色描寫而被起訴,事件不單成為新聞熱點,庭審還可以看直播。我的猜測,可能是擔心涉及到同性戀話題,比如《南方都市報》在報導中,用了“男性之間的浪漫關係“來指代同性戀;或者涉及到警方,即便只是地方警方執法。十多年前,地方政府的行為,還是會面對新聞監督,即便本地媒體無法報導,其他省份的媒體可以用異地報導的方式來達到曝光的效果。只是,這種新聞媒體異地監督的功能,成為了曾經的新聞媒體的高光時刻,只能被許多像我這樣的老一代新聞人追憶。
儘管新聞媒體關注不多,事件在網絡上還是引發爭議。支持的一方認為,這種作品對青少年和社會道德觀影響負面,就是需要被打擊,而反對的一方大多認為刑罰太重,尤其是和性暴力犯罪的刑罰相比。拿微博為例,相關話題雖然因為限流的關係不能形成熱點,從而讓更多人關注,並且擴大討論範圍,但是並沒有成為敏感詞。關於兩次集體抓捕的討論,除了量刑問題,都涉及到了一個關鍵問題,那就是如何界定內容屬於淫穢物品。在中國,淫穢物品的界定依據1988年《關於認定淫穢色情出版物的暫行規定》,該規定將淫穢出版物定義為整體上宣揚淫穢行為、挑動性慾、足以導致普通人腐化墮落且無藝術或科學價值的出版物,包括淫褻性描寫性行為、宣揚色情形象、傳授性技巧、描寫性犯罪細節、涉及少年兒童性行為、描寫同性戀或性變態行為等內容。實務上,淫穢物品鑑定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負責,需指定兩名合格人員進行,必要時邀請新聞出版等部門共同評判,當事人有異議時可由上級機關重新鑑定。
耽美文學是在九十年代末流入大陸,之前已經在台灣以及香港流行。大陸的耽美作者女性為主,用抽離的第三方角度,描寫男同性戀。2016年之前,耽美文學的創作相對寬鬆,儘管期間時不時會有針對網絡色情內容的清理行動,導致一些小型網站被關閉。大陸的耽美作品大多涉及到性關係,但往往是社會關係強勢的一方,會遭到另一方的羞辱,甚至有很多父子亂倫,父親被兒子控制的情節。一些研究耽美文化的學者認為,這裡面蘊藏著中國女性對保守文化的反叛,是具有女性主義的性革命,探索被壓抑的性慾的一種方式,而父子關係的重塑,反映出顛覆父權的渴望。在這裡必需要提的是晉江文學城,高峰期有五百萬人註冊,日訪問量超過兩百萬,用學者的話來說,這意味著耽美文化走進了主流。從2015年開始,耽美小說改編的影視作品風靡一時,為了迎合龐大的女性觀眾群體,當然,要比文字作品收斂許多。比如最受歡迎的《陳情記》就是改編自晉江文學城耽美 小說《魔道祖師》,不過為了過審,將原著中的愛情改編成了兄弟情。
轉折點是在2017年。之後的兩年時間,晉江網進行了多次整改,繼續在上面寫作的作者們,自動的遵守“書寫不低於脖子”的潛規則,角色之間的身體接觸,到接吻為止。一些想要繼續擁有創作自由的作者紛紛離開,不少搬去了海外,當中很多去了“海棠文學城”。前面提到的天一,也是很多作者紛紛搬到海外的原因。在中國網路的情色文學世界裡,她有上千萬的粉絲,被稱為「天一太太」。她寫了十多部耽美題材的小說,其中最出名的一本書名叫做《絕對侵佔:乾死老闆》。安徽蕪湖縣法院一審認定天一為非法牟利,創作了包括《攻佔》在內的多部具體描述性行為、色情的淫穢書刊,創作並銷售了約7000冊,非法獲利15萬元,犯製作、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,並處罰金五萬元。
如果說天一被判刑,導致的是作者們的出逃潮的話,那麼這兩次的集體抓捕,並不是這些年輕,涉世未深的女孩們所能夠預期的。首先,這是在中國大陸必須要使用翻牆軟件才能登入的台灣網站,其次,用戶必須付費才能閱讀的,意味著是一個封閉性的網絡社區,相信在她們看來,這意味著安全。當然,在中國大陸,使用翻牆軟件是犯法的,只不過使用的人太多,不是每個人都會因此而負上法律責任。其實有不少案例,在大陸境內的公民因為使用境外社交媒體發帖而被判刑,但是這樣的資訊,因為大陸媒體不會報導,所以絕大部分人是不知道,使用境外網絡平台,也是會有風險的。看到一個微博大v在那裡批評第二批被集體抓捕的作者,既然之前安徽已經抓了一批在海棠網上寫作的作者,為何還要繼續。對於這一點,問題就在於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息盲點,我們以為誰都知道的消息,其實有很多人根本沒有獲取這個消息的渠道。
不過看到這樣的消息,最讓我覺得心痛的,還是這些女孩子。看了好幾個這次被抓捕的作者的帖子,其中一個馬上要大學畢業,並且考上了研究生的女生,因為警察直接衝到學校,結果被學校拒絕畢業。雖然最後經過努力,拿到了畢業證書,但是研究生資格被取消了,學校像趕瘟神一樣把她“請出”了宿舍。她很徬徨。家庭普通的她,原本寄希望透過讀書改變命運,而寫作一方面是愛好,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減少家庭經濟壓力,而現在,她覺得,自己沒有了未來。但是即便是這樣,在她們的訴說中,充滿著對其他人的關懷。一位作者寫道:“如果後面去蘭州的作者,記得先看一下當地的天氣,多備一件衣服。“
如何定罪,如何量刑,對於一些人是心目中的對錯問題,是宏大的社會道德問題,但是落到具體的人,那是一個人的人生。而且,說到底,這還是一個關係到價值觀的問題。性幻想是不是每個人可以享有的自由?情色文學到底是應該徹底的被禁止,被視為違法,還是可以透過分級制度來解決?
最後,這一次和上次不同的地方在於,還在警方取證調查階段,消息在網絡上流了出來,成為了網絡熱點。好幾位知名法律學者和律師站出來為這些作者發聲,雖然一些文章事後被刪除。而結果是,一些作者被通知暫緩去蘭州,一些被拘捕的被取保候審。至於接下來她們的命運,一個無奈的現實是,外界可以持續了解的機會非常小。
(已刊登在《信報月刊》)


天呐好让人气愤...偷窥才关5-10天简直是笑话